歡迎使用「Google 地球」!一旦下載、安裝或使用 Google 軟體或其中任何部分 (以下稱「Google 軟體」),即表示貴用戶同意遵守下列條款與細則 (以下稱《條款及細則》)。Google 軟體及其中任何部分,在本文中統稱「軟體」。

1. 軟體的使用

依據本《條款及細則》之規定,Google 授與貴用戶非專屬、不可轉移的授權,可在一台指定的電腦上,於「合約」期間內使用隨同此「合約」散佈的「軟體」。貴用戶只能以電腦可讀取的形式複製一份「軟體」作為備份。備份副本必須包含原始軟體中包含的所有著作權資訊。授權為期一年或一個月,由 Google 自行訂定,且應在 Google 或其授權轉銷商收到「軟體」之完整付款後生效,但可依《條款及細則》的規定隨時終止。貴用戶在「軟體」中的權限僅限於第一節中明示授與的權限。貴用戶在「軟體」中的權限並不含使用任何廣播或媒體,除非貴用戶與 Google 另外簽訂合約允許這類使用。使用「軟體」顯示的地理資訊,係根據非專屬性、不可轉移之授權提供,僅可由貴用戶列印及使用。任何由「軟體」產生之動畫、影片、圖片或螢幕畫面,僅可由貴用戶使用。貴用戶不得以任何可能會使 Google 服務受損、停止、過度負載或損壞的方式使用 Google 軟體 (例如,貴用戶不得以自動化方式使用 Google 軟體),亦不得以可能會干擾其他方使用或享受 Google 服務的方式使用「軟體」。

2. 隱私權政策

Google 非常重視保護使用者的隱私。下載和使用「軟體」的條件之一,就是同意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網址為:http://www.google.com/privacy.html),其內容可能會隨時更新,恕不另行通知。Google 所蒐集有關貴用戶使用「軟體」的資訊,將會在美國境內,或是 Google 或其代理商擁有設備的任何其他國家/地區,進行儲存和處理。因此,一旦使用「軟體」,即代表貴用戶同意將此類資訊傳送至貴用戶所在國家/地區以外的地區。貴用戶瞭解並同意 Google 可能會依法律的要求,存取、保存或揭露貴用戶的帳戶資訊,或基於善意信念,認定因下列理由,此類存取、保存或透露有其必要:(a) 符合相關法律、法令、法律程序或政府要求;(b) 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包含調查可能的違規事項;(c) 偵測、預防或以其他方式處理詐欺、安全性或技術問題 (包含但不限於過濾垃圾郵件);(d) 回應使用者支援要求;或 (e) 保障 Google、其使用者及大眾的權利、財產或安全性。Google 不對行使或不行使本《條款及細則》下的權利承擔任何責任。

3. 所有權

貴用戶承認 (a)「軟體」包含受到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律保護之專屬機密資訊,且 (b) Google 擁有「軟體」以及透過其提供或與其一同使用之軟體的所有權利、權益與利益,其中包含但不限於前文所指項目所含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係指依據專利法、版權法、營業秘密法、商標法及不正當競爭法隨時產生的任何所有權利;亦指任何其他專屬權利,以及目前及日後強制且效力範圍普及全球之任何所有相關之應用程式、更新、擴充功能和還原功能,隨時存在之所有任何權利。貴用戶同意不會且不允許任何第三方從事下列行為:(i) 在未獲許可之前,就軟體之來源碼進行複製、販售、授權、散佈、傳輸、修改、改編、翻譯、從中製備衍生著作、解譯、反轉工程、解編或以任何方式嘗試衍生「軟體」來源碼;(ii) 採取任何措施以規避或違反「軟體」內含任何功能 (包含但不限於數位權限管理功能) 所提供、部署或強制執行的安全性或內容使用規則;(iii) 使用「軟體」以存取、複製、傳輸、轉碼或重新傳輸違反任何法律或第三方權利之內容;或 (iv) 移除、遮掩或改變 Google 的著作權聲明、商標或其他附加於、包含於或透過「軟體」一併存取的專屬權利聲明。

4. 自動更新

「軟體」有時可能會與 Google 伺服器通訊,以檢查是否有「軟體」的更新,例如:錯誤修正程式、修補程式、加強功能、遺失的外掛程式和新版本 (合稱為「更新」)。安裝「軟體」即代表貴用戶同意自動要求和接收「更新」。

5.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

根據相關的聯邦採購法規 (民政與軍事) 及其任何補充條例,本「軟體」及任何相關文件分別屬於「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如果使用者是美國政府中的機構、部門、員工或其他單位,則「軟體」的使用、複製、重製、發行、修改、揭露或傳輸,包含技術資料或手冊,將受到本《條款及細則》所含規定、條款和契約的限制。據聯邦採購法規 12.212 條 (針對民政機構) 和國防部聯邦採購法規補充條例 227.7202 條 (針對軍事機構),「軟體」使用將受到除本《條款及細則》外更進一步之限制。

6. 出口限制

「軟體」可能須遵守美國、其他國家或領地之出口管制及限制。貴用戶同意 (i) 遵守美國商務部 (DOC) 出口管理規定 (EAR) (請參閱 http://www.bis.doc.gov) 以及所有相關之國際、國內、州、地區和當地法律和規範,包含但不限於任何適用之進口及使用限制;(ii) 不直接或間接將「軟體」出口或再出口到 EAR 所列國家,亦不出口或再出口給「美國商務部拒絕之個人、實體和未驗證名單」、「美國國務院排除名單」或「美國財政部之特別指定國民、特定藥毒物販子或特定恐怖份子名單」所記載之任何個人或實體;(iii) 不將「軟體」出口或再出口到任何未獲 EAR 核可的軍事實體,亦不因任何軍事目的而出口或再出口「軟體」給任何實體;以及 (iv) 不就與化學、生物或核子武器或具此類武器運送功能之飛彈等相關用途而授權、銷售、提供或散發「軟體」。

7. 遵從法律及 GOOGLE 政策

貴用戶同意遵守所有與下載、安裝及/或使用「軟體」相關的當地法律和規定。貴用戶同意遵守 Google 自行訂定並公布的相關政策或規定。下列範例說明貴用戶同意在使用「軟體」時不得涉及的事項 (實際適用範圍不限於這些範例):

8. 終止

一旦貴用戶於任何時候刪除整個「軟體」,本《條款及細則》即告終止。如果貴用戶未能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規範,貴用戶之權利即自動立即終止,而不需要由 Google 發出任何通知。在此情況下,貴用戶必須立即刪除「軟體」。在法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Google 保留隨時因任何理由終止本合約之權利。

9. 存續

第 3、5、6、9、10、11、12、13、14、15 和 16 節的規定在本《條款及細則》終止或屆滿後,依然有效。

10. 賠償

貴用戶同意,若貴用戶因使用「軟體」或違反本《條款及細則》,而導致任何索賠、訴訟或告訴 (包括任何因索賠、損失、毀損、訴訟、審判、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等而造成的責任及費用),則貴用戶應賠償 Google 及其子公司、附屬公司、董事、代理商和職員,使其免於承擔責任。

11. 免責聲明

貴用戶明確了解並同意:

a) 貴用戶應自行承擔「軟體」使用之任何風險。「軟體」係以「現狀」提供,且不做任何形式之保證。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GOOGLE 在此聲明不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及條件負責,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適合某特定用途及不侵權等情形。

b) GOOGLE 不就下列事項提供任何擔保:(I)「軟體」符合貴用戶的需求,(II)「軟體」不含任何錯誤;(III)「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即時性或效能;以及 (IV)「軟體」的任何錯誤都會獲得修正。

c) 貴用戶須自行承擔使用「軟體」下載或以其他方式取得之內容和材料的風險。若下載任何此類內容或資料,而導致電腦系統或其他裝置的損壞或資料遺失,貴用戶必須獨自負責其後果。

d)「軟體」並非設計用於操作核子設備、維生系統、緊急通訊、飛機導航或通訊系統、空中交通控制系統,或任何其他可能因「軟體」失效而造成死亡、人身傷害、嚴重的實質或環境損害之活動。

e) 貴用戶自 GOOGLE、任何其他第三方,或透過「軟體」所獲得的建議或資訊,無論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取得,皆不成為本《條款及細則》未明示提及之保證。

12. 責任限制

貴用戶明確瞭解並同意 GOOGLE 對於因下列事項而引起之任何直接、間接、隨附、特殊、衍生或懲罰性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使用、資料或其他無形的損失,皆不需要對貴用戶負擔責任 (即使 GOOGLE 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亦然):(I) 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II) 無法使用「軟體」進行內容或資料之存取;(III) 更換物品或服務之採購成本;(IV) 在未經授權情況下存取或變更貴用戶之傳輸或資料,或是 (V) 任何其他與「軟體」相關之事項。即使有限補償之主要目的並未達成,在相關法律所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上述責任限制一律適用。

13. 例外及限制

本合約中任何事項均無意排除或限制任何法律未明文排除或限制的任何條件、擔保、權利或責任。某些州或轄區不允許排除特定擔保、條件或限制,亦不充許排除由於疏忽、違反合約或違反默示條例,或隨附性或衍生性的損害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的責任。因此,第 11 及 12 節中,唯有符合您轄區規定的限制適用於貴用戶,且 GOOGLE 之責任將會限制為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

14. 無第三方受益人

貴用戶同意,除非本《條款及細則》中明文指出,否則本《條款及細則》將無第三方受益人。

15. GOOGLE 服務及第三方產品與服務

部分「Google 軟體」必須和 Google 的搜尋功能及其他服務搭配使用才能正常運作,因此您在使用這類軟體時,也必須遵守 Google 的《服務條款》,網址為 http://www.google.com.tw/accounts/TOS,以及 Google 的《隱私權政策》,網址為 http://www.google.com.tw/privacy.html。

16. 其他規定

a) 整份合約。本《條款及細則》構成您與 Google 之間關於本「軟體」之完整合約,為您使用本「軟體」之準據,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您與 Google 之間就有關本「軟體」所達成之約定。

b) 法律和法庭之選擇。本《條款及細則》及貴用戶與 Google 之間的關係應受美國加州法律之規範及解釋,而無需顧慮與任何法律法規之衝突。貴用戶與 Google 同意服從加州聖塔克萊拉郡法院的屬人管轄權及專屬管轄權。

c) 條款之放棄與可分割性。如 Google 無法履行或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權利或規定,並不代表放棄該權利或規定。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任何規定由擁有司法管轄權之管轄地法院判定為無效,各方同意法院應盡力讓規定中顯示的雙方意圖發生效力,而其餘條款仍保有完整的效果及效力。

d) 追訴時效。不論法令或法規是否另有其他規定,貴用戶都同意,如有因本「軟體」或本《條款及細則》而產生,或與其使用相關的任何索賠或訴訟,都必須在發生的一 (1) 年之內提出,否則將永遠不得提出。

e) 標題。本《條款及細則》中的章節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添加,並無任何法律或合約上的效力。